
沅陵县人民医院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及招聘工勤人员办法
沅陵县人民医院坐落于沅陵镇辰州东街、沅水之畔,与著名景点凤凰山隔河相望。是一所享誉湘西,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综合性医院。医院核定编制床位900张,日平均住院人次800人。目前,设有临床科室27个、专病门诊10个、医技科室5个。有湖南省县级重点专科建设科室3个,心血管介入、人工关节置换、腹腔镜技术是医院特色技术。
为加快人才强院步伐,改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促进医院发展,医院现制定以下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及招聘工勤人员办法。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德才兼备、确保素质;
3、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客观真实提供自己的学历、经历、资格证、婚姻生育家庭等个人基本情况。
(三)高中毕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入学考试,全日制培养。
(四)临床医师岗位学历要求应届毕业生为全日制本科;往届毕业生已取得执业医师的需取得本科学历。
三、人才需求及岗位要求
(一)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等临床医生: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主治医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口腔科医生:口腔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三)超声科医生:临床医学、超声或影像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主治医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
(四)放射科诊断医生:临床医学、影像诊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具有医师资格证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主治医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五)检验科检验师: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六)药剂科药师:药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七)护士:护理或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中专学历控制在10%以内),年龄28周岁以下,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本科生及男护士(男护士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优先考虑。
(八)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招聘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如计算机软件工程师、会计、经济师等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九)工勤人员: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经院务会讨论后决定招聘各行管后勤类工作人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根据工种需要限定专业、工作经验及年龄,具体要求由院务会讨论决定后确定。
四、招聘程序
1、制定、呈报招聘计划,在医院官网或公开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院人事科报名。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提交个人简历(附照片)及各种证件复印件。
3、报名资格审查。我院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不进入下一个程序。
4、笔试:临床、医技岗位考试专业基础知识一门,工勤岗位考试相关专业知识或时事政治。笔试成绩占60%。研究生及副高职称人员免笔试。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本程序。报名数未达到此比例的,全部进入本程序。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折算后形成总成绩。
6、体检:依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通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我院专家委员会认为某些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某项专业技术工作的,不予录用。
7、录用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我院网站或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无试用期。
五、待遇
录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即按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确认基本工资和补贴,按我院规定发放绩效工资,其他一切福利按国家政策执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和已经完成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生,一经录用后由本人申请进入专业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待院务会研究通过后享受副高职称同等待遇。
六、其它事项
1、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发生疾病,经我院专家委员会认为该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某项专业技术工作,或后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律解聘。
2、引进的人员在县相关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由我院自主完成。任何相关信息及解释,由我院人事科公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及个人的信息均无效。相信非公开发布的信息造成的后果,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咨询电话:0745-4229612
3、欢迎全院职工及社会各界支持监督我院人才引进及招聘工作,发现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向我们反映。监督电话:0745-422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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