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沅陵县委 关于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晰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我县清廉建设,为大力实施县委“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战略目标提供坚实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政商清亲、社会清朗为目标,按照“党委主抓、系统主导、单位主责、纪委主推”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类、分层、分系统推进,将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清廉沅陵建设。
二、重点任务
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湖南建设的意见》《中共怀化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怀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沅陵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实现政治清明,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清廉自觉,优化政治生态营造清廉环境,加强基层党建构建清廉堡垒,保持高压态势筑牢清廉后墙,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清廉文化,着力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以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努力实现政府清廉,通过持续放权简政,扎紧制权笼子,推进用权公开、加大行权监管,深化权力监督制约,建设清廉高效政务环境、法治诚信政府。以从严约束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通过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干部教育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干部监督效能、发挥各类监督作用,打造清正勤廉的干部队伍。以健全完善机制为支撑努力实现政商清亲,通过健全营商环境优化机制、健全政商清亲交往机制、健全问题线索处置机制,着力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对“关键少数”监督,构建新型清亲政商关系。以深化清廉单元建设努力实现社会清朗,坚持崇清尚廉价值导向,重点抓好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园区、清廉乡村(社区)、清廉家庭等清廉单元创建。同时,积极开展其他清廉单元创建,结合沅陵实际开展清廉社会组织、清廉景区、清廉干部、清廉工程等清廉单元创建,推进清廉沅陵全方位全领域深化。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县委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第一副组长,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县委常委为副组长,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工商联、县妇联、县委督查室、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县纪委监委,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清廉沅陵建设的主体责任,组织精干力量,成立行业系统清廉沅陵建设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本行业系统内“清廉单元”创建的领导和督导工作。参照省委、市委清廉单元创建的模式,明确清廉机关由县委组织部主导;清廉企业由县工信局为牵头单位,县委“两新”工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为责任单位;清廉园区由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导;清廉学校由县教育局主导;清廉医院由县卫健局主导;清廉乡村(社区)由县民政局、乡镇党委主导;清廉家庭由县委宣传部、县妇联主导。各工作专班要明确1名主管部门的班子成员负责,明确专班办公室主任和至少2名专干。名单及时报县推进“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45—4266285。
(二)制定工作方案。县委及时出台《中共沅陵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沅陵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实施方案》《沅陵县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办法》,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单位、各创建单位要围绕县委关于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行业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内容、创建标准、考核细则,制定任务清单、细化任务分解,并报县委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审批。
(三)开展示范创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牵头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内清廉单元示范点建设,打造一批高标准、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单元,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县计划打造10个示范清廉机关、2个示范清廉企业、4所示范清廉医院、4所示范清廉学校、1所示范清廉园区、7个示范清廉乡镇、30个示范清廉村居、100户示范清廉家庭。
(四)强化监督指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履行清廉沅陵建设的主体责任,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推进清廉沅陵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的原则全面构建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一岗双责”,落实好分管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具体任务。各乡镇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要协助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好推进清廉沅陵建设,负责对所管辖区和监管单位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要按照所划分联系片区,加强对“清廉单元”创建的监督和指导。
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发动阶段(2021年11月-12月)
县委及时召开全县清廉沅陵建设动员部署会议,下发《中共沅陵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沅陵县委关于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实施方案》《沅陵县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办法》。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牵头单位要积极组织召开各自行业领域内的清廉建设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创建目标,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深入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9月)
1.示范引领。各“清廉单元”牵头单位要围绕目标任务申报确定1-2个“清廉单元”创建示范点,有方案、有措施、有经验,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时限:2022年1月底前;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妇联、县工商联、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调度推进。组织“清廉单元”牵头单位,对“清廉单元”示范创建工作,进行现场讲评并召开推进会。(完成时限:2022年2月;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3.有序推进。结合实际,针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的具体情况,逐步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乡村(社区)“清廉园区”“清廉家庭”创建工作。(完成时限:2022年7月;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妇联、县工商联、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4.统筹联动。同步开展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商清亲、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各项工作和清廉文化、清廉家风建设系列工作。
(1)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清康自觉,建立完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长效机制,筑牢秉公用权、为政清廉的思想根基。(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2)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抓深抓实党支部“五化”建设,把好选人用人关口,严格干部教育管理,在政治监督政治巡察、政治建设考察中进一步突出政治标准、清廉标准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营造清廉环境。(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
(3)深化“放管服”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健全营商环境优化机制,完善、执行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公开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完成时: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优化办、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组织开展“清廉家书”“清廉家规家训”“清廉家教”评选活动。(完成时限:2022年6月30日前;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
(5)召开一次领导干部家属“清廉家风”建设座谈会。 (完成时限:2022年1月;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妇联)
(6)充分挖沅陵本土清廉文化元素,组织开展清廉文化作品创作竞赛。(完成时限:2022年1月;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
(7)创作一部家风家教宣传教育片,在县融媒体中心巡回播放。(完成时限:2021年12月;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
(8)集中采写、展播“清廉家书”“清廉家规家训”“清廉家教”背后的故事,集中展览展播清廉文化优秀作品。(完成时限:2022年6月;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局)
(9)验收挂牌一批清文化教育基地。(完成时限:2022年1月;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
(三)考核评比阶段(2022年10月-12月)
(1)评比。按照《沅陵县推进“清廉单元”创建工作办法》考核指标和评比办法要求,全面开展推进“清廉单元”考核评比工作。各行业系统“清廉单元”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行业部门各单位的“清廉单元”创建工作考评。各派驻纪检组、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各级党委(党组),做好对所管辖区和监管单位“清廉单元”创建工作的考核评比,形成建议名单,提交推进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完成时限:2022年12月20日前;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联、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审核。综合各“清廉单元”牵头单位提交的评审建议名单,经县委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研究,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委)
(3)授牌。(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四)持续深化阶段(2023年1月以后)
清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要按照“循序渐进、逐年提升、扩大覆盖”的原则,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不断规范完善,持之以恒抓出成效,确保清廉沅陵建设深入人心,化风成俗,成为沅陵的风尚名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推进。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党委主抓、系统主导、单位主责、纪委主推”原则,坚持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类、分层、分系统推进清廉沅陵建设。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县、乡、村三级联动,各部门协同配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大对各单位推进清廉沅陵建设的监督指导力度,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各清廉单元创建任务落实落细。要加强动态进度报送,各“清廉单元”牵头单位每月将工作动态报县委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告,办公室对相关动态进行汇总,以简报形式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完成时限:2021年11月;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
(二)坚持系统思维,形成合力推进。推进清廉沅陵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持清廉单元建设与各部门、行业、领域业务工作全面贯通、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各牵头单位会同相关责任单位狠抓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采取领导督办、专项督查、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实时督促,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县委办、县政府办要根据县委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意见,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根据进度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牵头单位、各创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三)把握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行业领域清廉单元创建实施方案。全县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行业系统清廉建设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清廉建设实施方案。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规范,各牵头单位要在2022年1月底前培育1-2个样板,及时总结经验,打造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模板。建立县委清廉沅陵建设工作专班月例会制度,加强工作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清廉单元”牵头单位常态化议事制度,由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召集。(完成时眼:长期坚持;责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政府办)
(四)加强宣传造势,营造氛围推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采取专题解读、专栏报道、在线访谈等方式,加强对清廉沅陵建设的广泛宣传。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运用主要路口电子显示屏、固定广告牌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沅陵建设的认同支持。加强清廉沅陵建设的理论研究、经验总结,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清廉品牌。(完成时2021年11月底前;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 注重总结汇报,每半年对清廉沅陵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报市委办、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完成时2021年12月20日前;任单位:县委办、县纪委监委)
中共沅陵县委办公室
2021 年11月12日